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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国家职业资格证书(专业技术人员类)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4-05-23 10:41 浏览次数: 信息来源:人事考试院

   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《关于加快推进“互联网+政务服务”证照快递寄送服务的通知》(浙江政务服务网﹝2016﹞9号)的精神,加快推进政务服务网上办理、快递送达,实现群众、企业到政府办事“一事最多上门一次”的要求,经研究决定对国家职业资格证书(专业技术人员类)(以下简称“证书”)采用快递形式进行发放,现将相关情况通知如下:

    一、实施范围:本年度取得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放的国家职业资格证书(专业技术人员类)。

    二、快递方式:全部由顺丰速运代理寄递。

    三、相关费用:快递采用到付方式,费用由收件人支付,具体收费标准如下:

人事考试证书寄递项目收费价格表

序号寄达地价格
1杭州市区7.2元
2浙江省内9元
3浙江省外11.8元
4新疆、西藏 18元


     四、申请方式及时间:浙江人事考试网“合格证书”栏上发布可申请邮寄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(申请时间以通知为准),持证人可自主申请快递送达。

网址:http://zjks.rlsbt.zj.gov.cn/col/col1229635575/index.html

    五、其他注意事项:

    1.持证人需登录网站,进入“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系统”,根据提示填写真实有效信息,以便证书快速准确送达。

    2.持证人可通过“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快递申请系统” 查询运单号及物流情况。

    3.证书需由本人签收,并支付快递费。

    4.持证人未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快递服务或寄递遭退回的,按属地原则到当地发证部门现场领取。

     5.证书寄递期间,如有疑问,请致电顺丰速运客服热线 95338。